matthewms 發表於 2007-6-14 10:51:53

有趣的新聞

偷現金券買名牌 理大生罰500元

(明報) 02月 24日 星期六 05:10AM

【明報專訊】理工大學    一年級生,因家貧而在永安百貨兼職售貨員,最後卻為購買一個2000元的名牌袋,而偷取公司9張現金券。理大學生昨承認偷竊罪,表示因一時貪念才犯案,被判罰500元,另須賠償250元予永安公司。裁判官狠批被告不應注重物質,又指他根本不需要一個2000元的袋,結果卻要家人負擔訴訟費用。

家貧永安兼職 買2000元Polo袋

辯方求情時表示,被告吳俊榮(21歲)就讀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科技學系,因家庭收入不足而兼職推銷員,並於中環    永安分店內的Doulton Company Ltd專櫃工作。律師又指被告犯案因一時貪念,並不清楚自己偷了這麼多現金券。

案發去年12月2日,被告發現公司抽屜沒有上鎖,趁機從一個信封中偷取9張永安現金券,每張價值50元,並立即使用當中5張現金券,購買一個2080元的Polo袋。扣除價值250元的現金券後,被告只需另付1830元便購得該袋。

案發翌日下午3時,姓嚴職員檢查抽屜,並發現有9張現金券不翼而飛,遍尋不獲後通知公司。永安公司調查遺失現金券的號碼,並發現被告以當中5張現金券購買Polo袋,對質下被告辯稱該批現金券屬於其嬸嬸,但Polo專櫃的售貨員卻認出被告。永安公司其後報警,警方於上月6日拘捕被告,並在其家中搜出另外4張現金券,證據確鑿下,被告終承認犯案。http://hk.yimg.com/hk/providers/mingpao/20070223/_24ge001_-s.jpg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70223/12/228yx.html



她扮男人年半騙倒全世界 涉盜兄身分偷竊定罪 法官警方懵然

(明報) 06月 14日 星期四 05:05AM

【明報專訊】16歲少女於一年半內涉一直「女扮男生」,偷去在理工大學    念書的胞兄的身分證見工,獲永安百貨聘任為售貨員,其間「他」在公司偷竊被捕檢控上庭,過程中完全騙過拘捕「他」的警員、法庭職員及法官,直至案件完結,「他」被判罰款,都無人發現其女兒身。這宗很普通的偷竊案年初經本報獨家報道後,被告的胞兄隨即被理大質詢,惟當時他仍然不知道其身分長期被胞妹盜用,更曾致電本報查詢,輾轉下才揭發事件。

案件昨日提堂。一頭短髮的女被告吳俊薇(現年18歲),昨日身穿粉紅色恤衫出庭,無論樣貌、聲線或打扮都像個小男生。她否認使用他人身分證、誤導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案件8月17日開審,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,包括被親妹冒充身分的被告胞兄吳俊榮。

據曾經在法庭跟被告接觸的人形容,被告對上一次出庭,無論樣貌、聲音、打扮及行為均與男孩子無分別,因此得悉被告是女性後,感到十分驚訝。

以哥哥身分證見工 永安聘用控罪指出,被告於2005年6月10日在北角英皇道東達中心4樓,無合理辯解而使用其兄吳俊榮的身分證,於今年1月6日在中環    海旁警署內誤導鄧姓警員,聲稱自己是其兄吳俊榮(21歲),以及被控於今年1月26日至2月23日期間,假冒兄長,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。

據悉,首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05年間偷取兄長吳俊榮的身分證,同年6月10日使用該身分證假冒哥哥見工。其後,被告涉冒充兄長在中環永安分店兼職售貨員,在專櫃推銷產品,但店方一直無發現被告的真正身分。

直至去年12月2日,被告為了購買一個2080元的Polo袋,在永安百貨另一個專櫃內偷取9張共值450元的永安現金券,即日使用其中5張,在百貨公司內購買上述名牌袋。

專櫃職員後來發現失竊,永安職員隨即調查遺失現金券的號碼,查出被告使用有關現金券,同時被Polo的售貨員認出被告同在永安內工作。但被告當時向公司辯稱該批現金券屬於其嬸嬸,公司後來報警。

寓所搜現金券 仍未揭身分被告於今年1月6日到中環海旁警署自首,被告涉仍向拘捕「他」的鄧姓警員自稱是「吳俊榮」。警方一直不虞有詐,至同日到被告寓所搜出4張永安現金券,仍未揭發被告的身分。

被告於同月20日遭落案起訴偷竊罪,26日首次上庭,當時「他」仍以「吳俊榮」的身分否認控罪,而法官、主控官、律師及警員無一發現被告是女性。

2月23日,被告在案件再次提訊時,仍在庭上聲稱自己是吳俊榮,承認偷竊罪,更透過代表律師指自己於理大就讀一年級,又指因為家貧才兼職售貨員,卻因一時貪念犯案。裁判官當時批評被告「不應注重物質」,判罰款500元。

當日,本報記者獨家報道有關案件,理大讀過本報的報道後,隨即向被告胞兄吳俊榮查問。在這一年多期間,吳一直不知道被偷取了身分證,經校方一問,他即致電本報要求澄清,據悉,後來他在輾轉間查問妹妹,才揭發事件並決定報警。控方昨日透露,吳俊榮將出庭指證被告。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70613/12/29f9c.html

[ 本文最後由 matthewms 於 2007-6-14 13:59 編輯 ]

老頭 發表於 2007-6-14 13:01:24

這是...花樣少男少女社會真實版嗎!

ENIX.橘子 發表於 2007-6-14 23:38:27

回覆 #2 老頭 的文章

要說妹妹頂替哥哥的話
應該是「偽裝成男孩的我」這部(漫畫)

灰色僵屍 發表於 2007-6-15 00:23:29

回覆 #3 ENIX.橘子 的文章

高手(y)

老頭 發表於 2007-6-15 01:05:16

回覆 #3 ENIX.橘子 的文章

欽敬~~XD

ENIX.橘子 發表於 2007-6-15 01:53:21

只是剛好有看過而已啊...:漫不經心

matthewms 發表於 2007-8-31 21:38:01

妹冒兄犯案 判入更生中心 母求情:讓女兒回到我身邊
(明報) 08月 18日 星期六 05:05AM
【明報專訊】自幼受家人嚴格管束的「乖乖女」因仰慕胞兄,5年來盜用其身分當兼職,甚至偷竊,事後「自導自演」在法庭冒兄認罪。事件曝光後,少女家人深受報道困擾,但其母親仍默默忍受傳媒追

訪,風雨不改出庭為見女兒一面,昨更挺身懇求法官「畀個女返我身邊」,最終少女獲輕判入更生中心。

一直低頭背向母親

被告吳俊薇,19歲,其母親大清早便到庭守候,在兩名友人陪伴下仍顯得憂心忡忡,不時緊皺眉頭。當身穿淺色長袖恤衫及黑色西褲的女兒在犯人欄出現時,她立即目不轉睛地緊盯犯人欄,惟女兒全程均低頭背向母親,曾緊張地整理衣袖及頭髮,似乎是因犯錯而內心有愧。

其後,吳母全程專注傾聽律師求情,最終按捺不住懇求法官「畀個女返我身邊」。代表律師亦強調,吳一直與父母及胞兄同住,希望能回家照顧母親,事發後她及家人成為傳媒焦點,屢次被傳媒追訪,不但令母親飽受煎熬,甚至出現高血壓,被告本身亦受抑鬱情緒及失眠困擾。

指父母管教嚴 對兄寬鬆

辯方律師更讀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,披露她迂迴的心路歷程,當中不乏提出對家人的影響。被告認為父母對她管教嚴謹,但對胞兄吳俊榮則較寬鬆,他可享受自由。被告在心理影響及壓力下,斷定自己是男生,早前心理報告指她患上「性別認同障礙症」,故被告認為自己無論在外形、樣貌及聲線跟男性一樣。其後,她有感父親經濟負擔沉重,為幫補家計才開始兼職和進修。

承認年幼無知 一時胡塗

被告的求情信亦反映其悔疚的心情,她形容自己「年幼無知、一時胡塗」才犯案。她被還押兩星期間,不但刻苦學習及參加課程充實自己,亦增進家人之間的信任及溝通。律師稱,她現時就讀大一設計學校,將來打算重考會考    ,又希望繼續學業取得高級文憑。

官:比一般「頂包案」更嚴重

裁判官判刑時指出,本案比一般「頂包案」更嚴重,被告在胞兄不知情下假冒其身分犯罪,故必須判阻嚇性刑罰。惟考慮被告年輕及初犯,就使用他人身分證、誤導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項罪名,判她進更生中心,刑期視乎她的表現決定。

案情指出,被告於2005年6月偷取就讀理大的兄長吳俊榮(21 歲)的身分證,用作應徵當售貨員,該公司經理不虞有詐,10日後被告獲聘用,在中環    永安分店兼職。去年12月2日,被告為了購買一個Polo手袋,在永安偷取9張共值450元的永安現金券,公司發現後報警。警方於今年1月6日拘捕被告,但被告出示胞兄的身分證,其間警方一直沒有懷疑「他」的身分。

被告變本加厲,今年2月在裁判法院承認偷竊,並透過代表律師聲稱自己就讀理大一年級。惟裁判官、主控官、律師及庭警,均無發現被告是女兒身,當時判「他」罰款500元了事。

本報當時報道這宗偷竊案,真正的吳俊榮遭校方查問後,初時以為報道有誤,致電本報要求澄清,及後他向校方解釋,校方了解後在網上新聞查閱被告照片,吳俊榮亦認出照片上的「男生」,竟然是自己的胞妹,最終揭發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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