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tthewms 發表於 2007-10-13 12:56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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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71011/60/2heu9.html

虛擬武器失竊每日一宗
(星島) 10月 12日 星期五 05:30AM
(綜合報道)


(星島日報報道)「網絡遊戲」疑幻疑真,豪俠寶劍張張鋒利,亦「價值不菲」,成為網民爭相競逐的瑰寶。但近年網絡遊戲亦淪為犯罪溫,警方發現涉及網絡遊戲的罪行,近年高居不下,每年維持三百多宗,即每日一宗。青少年往往以為網上犯罪,便不是犯罪,肆意利用外掛程式,或藉幫忙朋友打機過版,來盜取密碼,再伺機掠奪千金難買的網上虛擬武器。警方將展開新一輪宣傳攻勢,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,否則最高可被判囚五年。

  根據警方數字,去年涉及網絡遊戲的罪案,達三百七十三宗;今年一至八月,則有二百四十三宗,平均一日一宗。警務處    商業罪案調查科    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黃德長表示,本港的網上盜寶,暫未涉及集團式經營,多為青少年一時貪玩而犯罪,「有些人,為了輕易過版,往往將遊戲的帳戶密碼,拱手交予打機高手,或是男女朋友代打,結果將重要的個人資料外泄。」

  「犯罪者未必即時下手,但卻可能在最重要關頭,將最厲害的武器一一盜走。」網吧更是高危熱點,「不少青少年會在網吧打online game,但下手用家,隨時可以輕易地盜用到上手的戶口,導致損失。」此外,部分心懷不軌的人,更會自製「外卦程式」,或以誘人招數,吸引人登錄,最終成功闖入當事人的電腦,肆意在對方的戶口內洗劫。此外,部分人則可能以珍貴的武器作為魚餌,在網上兜售,但當事人在銀行入數後,匪徒則逃之夭夭。

  警滅罪問答以「寶物」做獎品

  雖然,青少年往往抱「網上盜寶,不算犯罪」的心態,但黃德長指出,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第一百六十一條《刑事罪行條例》,「任何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,而取用電腦,即屬違法,最高可被判監五年」,青少年應加倍警惕。

  為加強青少年的網上道德教育,警方今日起,將推出一系列以「網上道德」為主題的宣傳短片,又會在今晚起,於《警訊》節目內,重點講解網上盜寶問題。警方又會與相關機構合作,加強宣傳。黃德長呼籲,網絡遊戲供應商,延長用戶登入紀錄的保存期,方便警方追查。

  警方更「投其所好」,使出一招嶄新的招數,在個別的網絡遊戲前,加插警方的有獎問答遊戲,答中了網上盜寶的問題後,可獲遊戲加時或加分,甚或賺取網上武器,令本來沉悶的法例,變得人見人愛。

  記者:馬國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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