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頭 發表於 2004-10-4 01:04:11

[討論] 遊戲的擷取圖片...

似乎還是有著作權的問題...

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science/udn/20041003/index-20041003010449033075.html

未經授權使用電玩角色做為手機待機畫面可能挨告!日本警方這個月初在琦玉縣逮捕1名21歲的學生,因為他利用工具擷取「太空戰士」(Final Fantasy)系列中的圖片,並加工製成手機待機畫面,然後上傳至自己的網站,被以違反著作權拘捕。
日本電腦軟體著作權協會(ACCS)是在本月1日連同警視廳淺草署以侵害公眾送信(公開傳輸)權的罪名,逮捕這位學生嫌犯。這名當事人早在今年2月26日即利用特定軟體擷取「太空戰士9」及「太空戰士10」的靜態畫面,以做為手機的待機圖案。

據ACCS的描述,這名男大學生在取得遊戲停格畫面後,將其中的人物角色分割出來,加工成手機可讀取的格式後,再打上「Eternal Snow」的字樣,接著即上傳到自己營運的網站;被警方逮捕前,至少已有90多項電玩圖案供人下載。

淺草署發現,由於這位男學生所製作的網站相當便利,可對應手機直接瀏覽,至今年8月為止已經吸引2萬6000人次上站;而在警方深入調查後,當事人也坦承不諱。依日本法律規定,電玩圖像同受著作權保護,未經授權使用、變造都是違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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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tthewms 發表於 2004-10-4 10:21:58

[閒聊] .

我也做過同樣的事~~~:|

我上一款式手提電話有著對應電腦編輯待機畫面圖案的功能,
那時我拿了數款dq的史箂姆圖案來修改編輯,
變成自己的手提電話圖案。

不過當然,我沒有上載至網站給其他人下載。

果然這種事只可以自用,不宜公諸同好!!:s

不然因侵權,而令某公司有利益上的損失,果然要負上後果。

ENIX.橘子 發表於 2004-10-4 15:45:26

手機~!?
哼哼~
手機不就是用來接電話用的嗎...
能接能打就OK啦XD
  手機還是黑白畫面的某橘

chu10 發表於 2004-10-4 20:09:31

各國的法律不同,所以大家得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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